每到單月15號申報期前,剛創業的老闆最常丟給我們同一句話:「這張401報表怎麼看不懂?銷項減進項,不就是我賣的減我買的嗎?」——要真這麼單純就好了。營業稅補稅補的往往不是稅率,是那些藏在細節裡的東西:哪些進項能扣、哪些不能扣、發票有沒有落在對的期別入帳。它的全名是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」,課的是貨物或勞務在每一手流通中「加上去」的那塊價值——所以你實際要繳的,是「銷項稅額」減掉「進項稅額」的差額,不是拿營業額直接乘稅率。這套設計的用意,就是讓稅只跟著每一環的增值走,同一批貨不會被重複課到。
1. 營業稅基本概念
營業稅法的正式名稱是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》,管的是在中華民國境內賣貨物、賣勞務的營業人,還有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持有人。課稅的基礎是「銷售額」,但怎麼算稅,要看你是哪一種營業人。
如果你是用統一發票的一般營業人,公式就一條:應納稅額 = 銷項稅額 - 進項稅額。銷項稅額是你賣東西時按規定稅率(通常5%)跟客人收的那筆;進項稅額是你進貨、付費時付給對方的那筆。兩邊相減,剩下的才是要繳進國庫的錢。
舉個例子最快懂。做進口日用品的陳老闆,這期用含稅 105 萬元進貨(裡面 5 萬元是進項稅額),再用含稅 210 萬元把貨賣掉(裡面 10 萬元是銷項稅額)。他這期要繳的營業稅就是 10 萬 - 5 萬 = 5 萬元,剛好是他這一手加值 100 萬元的 5%。稅只跟著他賺的那 100 萬走,不是跟著 200 萬的營業額走。
2. 一般營業人 vs 小規模營業人
同樣是營業人,稅法把你分成兩掛:「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」(一般營業人)和「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」。這兩掛的稅率、要不要自己申報、國稅局怎麼徵,差很多。
一般營業人
用統一發票的一般營業人,稅率是銷售額的5%。每賣一筆就要開發票,進貨拿到的進項發票也要收好。兩個月結一次帳,在期限內把這期的銷項、進項整理起來,算出要繳多少或溢付多少,再跟國稅局申報。帳要設、會計事項要記、憑證要留,這是義務,不是選項。
小規模營業人
小吃攤、雜貨店這種規模小、交易零星、每月銷售額還沒到用統一發票門檻(目前是每月 20 萬元)的,算小規模營業人。先劃一條界線:這一掛只適用獨資、合夥的「行號」——公司組織不論規模大小,一律使用統一發票,沒有當小規模的空間。他們免用統一發票,稅率一律1%(銷售農產品的小規模營業人及農產品批發市場承銷人為 0.1%,營業稅法第13條),由國稅局按季(每3個月)查定你賣了多少,直接寄繳款書來,你不用自己申報。
有一點常被漏掉:小規模營業人拿到一般營業人開的進項發票,其實可以扣抵。做法是每季把載有稅額的進項憑證送國稅局申報,核准後可以按進項稅額的10%從查定稅額中扣減(營業稅法第25條)。比例是不高,但進貨金額大的攤商,一年下來省的也不是小數目,該報就報。
3. 申報方式與期限
一般營業人兩個月一期,申報期限都落在奇數月的15日:
- 1-2 月期:3月15日前申報
- 3-4 月期:5月15日前申報
- 5-6 月期:7月15日前申報
- 7-8 月期:9月15日前申報
- 9-10 月期:11月15日前申報
- 11-12 月期:隔年1月15日前申報
現在幾乎都走網路申報(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系統),也可以交給記帳士或會計師代辦。開電子發票的更省事,銷項資料系統自動彙整好,不用自己一張張key。碰到截止日是假日,順延到下一個上班日。
小規模營業人這邊,國稅局每季查定後寄繳款書,1月、4月、7月、10月各繳一次,你不用自己算稅,按時繳就好。但有一件事要盯著:一旦實際銷售額已經超過用統一發票的標準,要主動去申請改用統一發票。裝作不知道繼續當小規模,被查到是要罰的。
4. 進項稅額扣抵規定
進項能不能扣,是整套營業稅裡最直接影響你荷包的一環。重點是:不是每一筆進項稅額都能拿來扣銷項。哪些能、哪些不能,稅法寫得很清楚。
可扣抵的進項稅額
原則很單純:為了做生意而進的貨、付的費,只要拿到合法憑證(統一發票扣抵聯),付出去的進項稅額都能拿來扣銷項。像商品進貨、原物料、辦公室租金、水電費、電信費、文具、會計師顧問費、買設備,這些日常花費都算在內。
不得扣抵的進項稅額
但有幾類不管你怎麼想扣都不行。營業稅法第19條列得明明白白:
- 購進自用乘人小汽車:公司買一台九人座以下的自用小客車(即營業稅法所稱「自用乘人小汽車」)代步,這筆進項稅額不能扣,很多老闆栽在這。例外是客運業、租賃業這類本來就靠載客賺錢的,才不受限。
- 交際應酬費用:就算是為生意去應酬,交際費的進項稅額也不能扣。
- 饋贈員工的貨物或勞務:員工福利品、尾牙抽獎的獎品這類都算。
- 未依規定取得或保存憑證:貨是真的進了,但拿不出合法的統一發票扣抵聯,這筆一樣不能扣。事實對、憑證不對,稅局照樣剔除。
- 兼營免稅或非加值型營業稅的進項:如果你應稅、免稅的貨都在賣,共同用到的進項稅額要按比例拆,對應到免稅那塊的不能扣。
5. 零稅率適用
零稅率跟免稅很多人搞混,但兩者差別很大。零稅率是賣的時候套0%(銷項稅額掛零),可是進貨付的進項稅額還是能扣,於是常常扣出一筆「溢付稅額」可以退回來。免稅則是賣的時候不課營業稅,但相對地,進項也一併不能扣。對外銷商來說,能不能退這筆進項稅額,一年下來可能就是幾十萬的差距。
會用到零稅率的,主要是這幾種情形:
- 外銷貨物:銷售貨物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用者,或直接外銷者,適用零稅率。這是最常見的零稅率適用情形。
- 與外銷有關之勞務:例如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的勞務。
- 銷售予保稅區營業人:銷售貨物或勞務予科學園區、加工出口區、自由貿易港區內的營業人供營運之用者。
- 國際運輸與相關勞務:國際間的運輸服務及其相關的裝卸、倉儲、修繕等勞務。
做外銷的公司特別吃這套制度的好處。銷項掛零、進項全額能扣,每期算下來幾乎都是溢付,這筆錢可以申請退回來,也可以留到下期抵。
6. 溢付稅額處理
某一期進項比銷項多,多出來的就是「溢付稅額」。這筆錢你有兩條路可以走:
- 留抵下期:留著下一期繼續抵。這是系統預設的走法,金額不大或只是這期臨時溢付,留抵就好,省得申請。
- 申請退稅:符合條件才能把錢退回來。法定可退的情形有三種(營業稅法第39條):因零稅率而溢付、因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、因合併、轉讓、解散或廢止申請註銷登記而溢付;此外的特殊情形,要報經財政部核准才退。
實務上退稅案件最多的,就是外銷零稅率溢付這一類。國稅局收件後通常30天內審完。如果你每期都有零稅率的銷售,別把錢一直留抵,建議每期主動退——現金放在公司帳上,比躺在稅局的留抵餘額裡有用得多。
7. 常見違規與罰則
營業稅出包,輕的補稅加罰鍰,重的會扯到刑事。實務上最常踩的幾種雷,這裡講清楚:
漏開或短開統一發票
賣了東西沒開發票,或發票金額開得比實際少,被查到除了補稅,還要按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(營業稅法第51條,實際倍數依裁罰基準視情節而定),情節重的還可能被停止營業。這是國稅局最愛查的項目之一,收現金為主的行業尤其被盯得緊。
虛報進項稅額
拿假的進項憑證來扣銷項——買發票、或把別人的進項發票挪來當自己的——被抓到追稅之外,還要按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(營業稅法第51條)。情節重的,比如開不實發票幫別人逃稅,會撞上《稅捐稽徵法》第41條或第43條,最重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這條線千萬別碰。
逾期申報
過期沒申報,30日內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%滯報金(金額最低1,200元、最高12,000元);拖過30日還不報,改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%怠報金(最低3,000元、最高30,000元),沒有應納稅額的也要繳定額(營業稅法第49條)。另外若逾期30日既不申報也不繳稅,還會落入第51條按漏稅額5倍以下處罰的範圍。
8. 結語
5%的稅率數字不高,但營業稅容易出錯的地方向來不是稅率,而是細節。進項有沒有管好、發票有沒有按規則開、申報有沒有踩到期限,任何一環出錯,一期一期累積下來的補稅加罰鍰,數字往往不小。這裡我們把話講白:剛開公司的新創、或第一次接財務的人,別等第一張罰單才學會怕——一開始就把發票管理和帳務流程建起來,需要時找記帳士或會計師顧一下,讓每一期申報都不出錯。前面省的功夫,後面通常補得更多。
如果你有外銷、或應稅免稅兼著做,進項的分攤和零稅率退稅的申請,計算和文件都比一般情況繁瑣。這正是多數老闆最不熟、也最容易漏掉權益的地方。定期做一次稅務健檢,一方面躲開違規風險,一方面把法律給你的退稅、扣抵權益都拿滿。
本文依115年度(2026年)現行規定撰寫,個案適用仍以國稅局核定為準。